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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治理的策略选择
发布时间: 2020-02-01 17:24:00 作者:王永友, 宁友金 来源: 中国知网 浏览次数:

:社会治理是促进社会发展进步的重要保障。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治理,能够有效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社会治理功能,不断推进社会治理创新,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必须基于新时代我国社会治理的客观现实状况,从策略上做好顶层设计与宏观规划,着力深入实施“主体协同”策略、“过程调控”策略、“认同强化”策略、“文化渗透”策略、“制度嵌入”策略和“生活涵育”策略,系统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治理,更好推动社会发展和更快促进社会进步。

关键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治理;融入策略

习近平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发展各方面,转化为人们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1]社会治理是社会发展进步的重要保障,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治理,就是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通过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转化为人们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进而不断推进社会治理创新,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治理既是一个系统工程,也是一个漫长过程,从多维度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治理的策略,系统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治理中落小、落细、落实,是新时代切实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治理,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的必然选择和现实要求。

一、深入实施“主体协同”策略促进同向同行实现合作治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治理的重要前提在于主体间的协同性。

只有深入实施“主体协同”策略,解决社会治理主体之间的合作与竞争关系问题,促进不同治理主体彼此协作、同向同行,才能有效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治理功能,推进社会治理创新。主体协同策略是指在社会治理过程中,政党、政府、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体等治理主体相互合作、相互补充、相互支撑,有效聚合各种要素和资源,共同承担社会治理责任、共同解决社会问题的一套模式。它是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治理,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治理功能的重要保障措施。当前,我国正在探索多元治理主体协同解决社会问题的“一核多元”模式,这种模式不仅破解了多中心主义或单中心主义治理模式所带来的困境,而且能够优化顶层制度设计,实现治理效能的最大化。首先,多元主体协同的根本在于党委领导。习近平指出: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2]这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目标要求与社会治理的行动要求高度统一起来,具体表现为坚持党的领导就是要确保人民当家作主地位,推进协商民主的发展,营造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不断增进人民福祉,最终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坚持党的领导的目标要求与社会治理的目标要求高度一致。只有实现党委领导下的多元主体协同治理,发挥党在治理格局中总揽全局的核心作用,才能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治理,有效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社会治理功能。其次,多元主体协同的关键在于政府主导。社会治理主体的多元化对政府提出了三大要求,即“在社会组织和运动对社会治理过程的参与上,它要求政府促进而不是限制;在履行社会治理职能的行动方式上,它要求政府服务而不是控制;在与其他社会治理主体的关系模式上,它要求政府谋求合作而不是竞争”,[3]这三大原则要求明确了政府在社会治理主体协同中的职能和责任,主要是通过对话、协商寻求社会共识,建立合作伙伴关系,服务社会治理创新。只有实现政府主导下的多元主体协同治理,发挥政府在社会治理格局中协调各方的关键作用,才能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治理,有效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社会治理功能。再次,多元主体协同的重点在于社会协同。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既是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的内在要求,也是政府与社会合作的题中之义。社会组织具有非政府性、非营利性、公益性和自愿性等特点,在参与社会管理、提供公共服务、调动社会资源、反映民众诉求、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可以成为政府的帮手、公益事业的补充、政民沟通的桥梁、社民合作的纽带,对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发挥着重要作用。为此,要在政府的主导下培育各类社会组织,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增强社会组织自我管理与社会服务能力。只有实现社会协同基础上的多元主体协同治理,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格局中帮手、补充与桥梁、纽带作用,才能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治理,有效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社会治理功能。最后,多元主体协同的基础在于公众参与。公众参与是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的内在要求,也是促进政府、社会组织与公众充分互动的有效途径。社会治理强调多元主体之间的协调、合作、协作以相互促进,实质是在党的领导下政府、社会组织与公民之间的互动过程,这种互动模式以公民个体互动、互惠和集体行动为基础。为此,必须提高公民参与社会治理的意识和能力,培育公民主体意识、民主意识、法治意识、规则意识、权利意识,增强公民合作能力、沟通能力、服务能力,保障公民参与社会管理、表达利益诉求、助力公共服务的权利和义务,使公民参与意识和参与能力成为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加强政府、社会组织、公民协同合作的基础性支撑。只有实现公众参与基础上的多元主体协同治理,发挥公众参与在社会治理格局中的基础性作用,才能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治理,有效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社会治理功能。

二、深入实施“过程调控”策略化解矛盾冲突实现善治善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治理的重要保障在于对融入过程的调控。

只有深入实施“过程调控”策略,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治理过程中,有效化解风险、畅通渠道,才能有效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治理功能,推进社会治理创新。过程调控策略是指在社会治理过程中,通过建立社会治理风险预警系统,畅通多元主体利益表达渠道,构建法治徳治并举施治方略,时时解决社会问题、防范社会冲突、化解社会矛盾,实现社会治理目标的一套程序和规范。过程调控策略是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治理,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治理功能的重要保障措施。矛盾是普遍存在的,任何一个社会运行的过程都必然会伴随着社会问题、社会矛盾与社会冲突。着力解决社会问题、防范社会冲突、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营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治理的良好环境,成为社会治理过程中必须面对的重要问题。为此,构建社会治理过程调控机制,是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治理,切实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治理功能的必然选择。一是建立社会治理风险预警系统。我国社会治理强调坚持源头治理,着力在社会治理的源头把好关,对处于萌芽期的社会问题、社会冲突、社会矛盾作出识别和判断,预先通过对话、协商、谈判、说服教育等方式予以化解,防止风险扩大化,建立起社会矛盾、危机、风险预警机制,从源头上时时解决社会问题,避免对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产生消极影响。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社会潜在风险不断涌现、社会风险事件频发,如何有效防范社会潜在风险,成为社会治理创新的首要内容。为此,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必须强化风险管理,以预防为主,建立多主体、多要素、高密度、集成化、高效能的社会风险预警系统,从根源上避免或减少社会风险的发生。只有建立社会风险预警系统,构建起源头预警机制,才能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治理,有效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社会治理功能。二是畅通多元主体利益表达渠道。畅通多元主体利益表达渠道,能够让党和政府的制度、政策、决策和方案得到有效落实,让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体的诉求、意见、建议和要求得到及时反馈,使不同社会治理主体之间更加紧密合作、更加协调有序、更加高效运转,为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主体保障。当前,我国社会利益主体的重组、社会利益结构的调整、社会利益分配的多样,使得不同社会治理主体有着不同的利益诉求,导致利益冲突时有发生,如何有效畅通多元社会治理主体的利益表达渠道,防范和化解利益冲突,成为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为此,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必须建立公平合理的利益分配制度,搭建利益诉求表达平台,规范科学合理的利益分配规则,从过程上时时畅通不同社会治理主体利益表达渠道。只有搭建起利益诉求表达平台,构建起利益诉求表达机制,才能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治理,有效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社会治理功能。三是构建法治徳治并举施治方略。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冲突和疏导社会矛盾必须坚持法治与徳治并举施治方略,这是调控社会治理过程,营造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良性环境的必然选择。习近平指出:“法律和道德都具有规范社会行为、调节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的作用,在国家治理中都有其地位和功能”“法律有效实施有赖于道德支持,道德践行也离不开法律约束。法治和德治不可分离、不可偏废,国家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协同发力。”[4]当前,我国社会治理领域的法治问题、道德问题突出,超越法律底线、道德底线的行为频繁发生,全社会的法律信仰、道德观念不断受到冲击,给社会善治带来挑战。为此,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必须坚持依法治理与以德治理相结合,强化道德规范对依法治理的支撑作用,把道德要求贯穿于依法治理过程中,使道德体系同法律规范相衔接、相协调、相促进,以法治与徳治并举的施治方略破解社会问题,不断推进社会善治目标的实现。只有坚持依法治理与以德治理相结合,解决社会治理过程中违法、违规与离德、背德问题,才能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治理,有效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社会治理功能。

三、深入实施“认同强化”策略增强主体自觉实现协同治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治理的重要基础在于强化主体认同。

只有深入实施“认同强化”策略,解决社会治理主体的角色认同、价值认同和社会认同问题,才能有效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治理功能,推进社会治理创新。认同强化策略主要表现为强化治理主体对自身地位和作用的认同、强化社会成员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强化社会成员对自身社会归属的认同三方面。一是强化角色认同。角色是一个人或一个组织在社会中表现出来的行为模式或行为特征,标识个体或组织在社会中的位置,揭示的是个体与社会的关系。“在认同理论看来,角色认同是各种自我知觉、自我参照认知或自我界定,人们能够将其作为他们所占据的结构性角色位置的结果加以运用;作为特定社会范畴的成员,人们的角色认同经历了标定或自我界定的过程。”[5]角色认同反映在社会治理中,就是社会治理主体对自身身份定位的认可和对自身参与社会治理作用的认同。强化角色认同,就是要进一步通过构建科学合理的角色认同机制,明确角色责任使命、明确角色权利义务,增强不同主体自我认知、自我认定和自我认同,摆正自身在社会治理中的位置,防止越位、弥补缺位、纠正错位,化解角色冲突,强化党对自身领导地位的自信,强化政府对自身主导地位的自觉,强化社会组织对自身协同作用的自警,强化公民个体对自身参与作用的自强,进而促进各个社会治理主体对自身角色的充分认同,协同推进社会治理创新。二是强化价值认同。价值认同的实质在于主体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选择接受和内化践行,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转化为人们的思想旗帜和行动指南。没有主体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同这一前提,就没有主体自觉主动地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治理。强化价值认同,就是要进一步“通过教育引导、舆论宣传、文化熏陶、实践养成、制度保障等,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为人们的精神追求,外化为人们的自觉行动”,[6]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中无处不在、无时不有、无人不知,成为引领社会治理创新的精神力量和价值导向。三是强化社会认同。社会认同“即社会成员在一定的社会生活中所共同拥有的信仰、价值以及行动取向上的集中归属,其在本质上是一种集体观念,对社会秩序的维系和规范具有积极的作用。可以说,社会认同既是把全体社会力量”。[7]没有社会成员的社会认同,树立集体观念、合作观念、协同观念,社会秩序就很难得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就会受到挑战。而社会治理恰恰是一项多主体协同、多领域联动、多方面联合的集体行动,需要不同群体互动协调、密切配合、高效合作寻求公共利益最大化。可见,“社会治理作为一种集体行动,离不开对群际关系的处理,而社会认同是作用于群际关系的重要社会心理机制。社会认同的功能表明,社会治理的有效开展需要以社会认同作为中介桥梁。”[8]强化社会认同,就是要进一步通过采取社会心理疏导、公共精神培育、畅通诉求渠道等方法,疏导群际矛盾、消除群际偏见、打通群际隔阂,增强社会成员的社会归属感,以社会认同为中介桥梁巩固社会价值信仰、规范社会价值取向、凝聚社会价值共识,推进社会治理创新。

四、深入实施“文化渗透”策略通过文化载体实现精准治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治理的重要条件在于实现文化全面渗透。

只有深入实施“文化渗透”策略,将文化教育贯穿社会治理全过程、文化服务覆盖社会治理全领域、文化传播落地社会治理全方位,使文化承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治理中的传播和落地,实现全天候、宽领域、多维度的文化渗透,才能有效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治理功能,推进社会治理创新。文化的内核是核心价值观。文化是核心价值观的“体”,核心价值观是文化的“魂”,以文化为载体能够隐性传播核心价值观,为社会治理育人、铸魂、固基。实施文化渗透策略,就是通过文化承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治理中隐性传播和落地,推进社会治理创新。文化渗透策略主要通过文化教育全过程、文化服务全天候、文化传播全视域予以实现。一是实现社会治理中文化教育的全过程贯穿。文化教育是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手段,能够通过教育培育主流文化价值观,增强社会治理主体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知认同。把文化教育贯穿于社会治理全过程,就是要把文化教育纳入进社会治理的规划设计,落实在社会治理的实践活动,上升为社会治理的经验理论。为此,实施文化教育,既要在教育准备中做好顶层设计,将文化教育纳入社会治理宏观规划和制度设计,发挥社会治理政策导向作用,使社会治理制度有利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为在社会治理中推进文化教育提供基本遵循;也要在教育实施中认真落实,推进文化教育在社会治理实践中落小、落细、落实,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像空气一样,在社会治理中无处不在;还要在教育反馈中做好经验总结,把社会治理中文化教育的好做法经过总结上升为理论,发挥社会治理理论导向作用,为推进社会治理手段创新提供理论指导。二是实现社会治理中文化服务的全领域覆盖。公共文化服务具有基本性、公共性、便利性特征,对培育、引导、传递和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重要作用。从内容上看,公共文化服务包括公共文化设施、公共文化品、公共文化活动、公共文化生活等内容,是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和落地的重要载体。正如习近平强调:“要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重心下移、共建共享,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高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覆盖面和适用性。”[9]为此,实施文化渗透策略,必须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和便利化,特别是加强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的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公共文化产品供给、公共文化活动开展、公共文化生活丰富,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特定地区、特殊人群中的传播与落地,实现社会治理中文化服务的全领域覆盖。三是实现社会治理中文化传播的全方位落地。文化对人们的影响是隐性的、潜移默化的,实施文化传播策略,能够使社会成员在不知不觉中接受社会主流思想文化,认同社会共同的理想信念、价值理念和道德观念。文化传播的这一特性决定了文化在社会治理中表现为一种渗透式治理,通过文化传播全社会共同认同的理想信念、价值理念和道德观念。为此,实施文化传播策略,既要通过促进文化交流、加大文化阐释、促进文化融合等方式,扩大文化传播范围、加深文化传播层次、拓宽文化传播领域,做到传播空间上无死角;也要打造主流媒体与社会媒体、网络媒体与新兴媒体的融合传播,通过创新文化传播方式、优化文化传播布局,构建全天候文化传播模式,做到传播时间上无空档;还要通过文化供给、文化宣传、文化教育等形式,传播器物文化、精神文化、制度文化,做到传播内容上无遗漏,全方位推进社会治理中的文化传播。

五、深入实施“制度嵌入”策略发挥制度功能实现治理刚柔相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治理的关键在于制度嵌入。

只有深入实施“制度嵌入”策略,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嵌入制度之中,以制度化的形式固定、承载和彰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制度规范、引导、保障的重要作用,促进形成有利于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良好环境,才能保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治理功能的有效发挥,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制度作为一系列被制定出来的办事规则、法律程序和行为规范,是人们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和行动准则。“任何制度体系都有其内在的价值灵魂。制度体系是相应价值观的制度转化,也是相应的价值观得以在一个社会深深扎根的涵育力量和基本载体”“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关要求的制度化,即通过制度的确立,或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相关要求转化为具体的法律规定,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弘扬与践行提供刚性的制度保障。”[10]实施制度嵌入策略,一是嵌入制度设计。嵌入制度设计就是要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能够在社会治理各项相关制度设计中体现出来,促使价值理念从“独立体”走进“联合体”,成为价值理念与制度设计的“共同体”。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嵌入社会治理制度设计,既要从政府层面做好价值导向性的决策,摒弃重制度设计轻价值导向、重制度落实轻价值实践的偏见;也要从社会层面注重回应社会诉求,使制度设计不再停留于政府的话语体系,将社会的呼声转化为有效的制度安排,让社会治理制度成为“良制”,成为价值理念与治理制度共生共存的融合体。二是嵌入制度内容。嵌入制度内容就是要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能够在社会治理各项相关制度内容中融入进去,促使价值内容从“悬浮体”走进“融合体”,成为价值内容与制度内容的“共融体”。如果出现社会治理制度价值内容的缺失、真空或者悬置等制度失效现象,必然会导致社会治理低效、善治目标落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嵌入社会治理制度内容,既要注重价值内容与制度内容的自洽性,也要注重价值内容与制度内容的衔接性,还要注重价值内容与制度内容的兼容性,让社会治理制度成为“善制”。三是嵌入制度实践。嵌入制度实践就是要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能够在社会治理各项相关制度实践中落实下去,促进价值要求从“应然”走向“实然”,成为价值要求与制度实践的“符合体”。如果出现社会治理实践的疲软、低效或低质等实践失力现象,必然会导致社会治理低效、治理行动失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嵌入社会治理制度内容,既要采取刚柔并济手段,避免以刚性制度规定取代柔性价值要求或以柔性价值实践取代刚性制度落实,降低社会治理活力、激化社会矛盾;也要避免制度、法律、规定自身的局限性,不断完善法律法规,“完善市民公约、村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范,强化规章制度实施力度,在日常治理中鲜明彰显社会主流价值,使正确行为得到鼓励、错误行为受到谴责”,[11]让社会治理制度成为“实制”。

六、深入实施“生活涵育”策略善用日常生活实现化育治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治理的重要源泉在于生活涵育。

只有深入实施“生活涵育”策略,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生活场域之中,以生活化的形式涵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社会生活的涵养化育作用,形成有利于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良好环境,才能有效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治理功能,推进社会治理创新。日常生活领域是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生活,能够推动社会治理目标的实现。正如习近平指出:“一种价值观要真正发挥作用,必须融入社会生活,让人们在实践中感知它、领悟它。要注意把我们所提倡的与人们日常生活紧来,在细、落小、落功夫。”[12]实施“生活涵育”策略,一是筑造情境式价值体验的生活空间。情境是一个时空概念。人们日常生活往往是在情境中进行,“虽然每一个情境都是独特的、不可复制的,但是同一类型的日常情境又总是在不断地重复着对某种社会历史意义的合法化建构和再生产”,[13]使得日常生活成为“社会生活中对于社会行动者或行动者群体而言具有高度熟悉性和重复性的实践活动。”[14]对于个体而言,日常生活世界是一个亲切、熟悉、重复的世界,人们的活动正是在这样一个世界中展开。为此,必须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公共文化服务、民族传统节日、重大纪念活动、日常生活设备工具等,以惯常的生活形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呈现出来,成为人们唾手可得、司空见惯、习以为常的东西,筑造情景式的价值体验,使人们在生活实践中更好地感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二是持续供给激发价值共鸣的生活内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离不开情感认同,更离不开人们日常生活的熏陶。列宁指出:“没有‘人的感情’,就从来没有也不可能有人对于真理的追求。”[15]情感在日常生活中起着穿针引线的作用,对人们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知和认同有着深刻的影响。然而,情感具有不稳定性,随着环境的变化而变化。正是由于这种不稳定性,需要持续激发社会成员的情感认同。为此,必须通过丰富的宣传画、影视作品、文艺作品、公益广告等与社会成员生活息息相关的载体,简单、直观、通俗地呈现价值理念;通过多样化的仪式使符号化的道德规范、理论化的价值观可见可感,在仪式的神圣空间进行一种象征体验;通过连续性的“最美现象”“十佳榜样”“文明先进”榜样示范,给人们带来感动、赞美和向往,以可模仿、非反思的生活形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呈现出来,持续激发人们的情感共鸣,使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更好地感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是完善固化价值习惯的生活规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离不开人们的践行,更离不开人们的生活规范。规范旨在引导人们的行为,内在蕴含着目的性。“事实上,按其本来形态,规范总是深入涵,其广的‘善’”。[16]然而,日常生活具有从众性、自发性、盲目性。正是日常生活中人们行为实践的“三性”特点,需要以生活规范的形式固化人们的价值行为。为此,需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日常规范、各业规章、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等成文性规范,融入习俗、礼仪、约定等非成文性规范,使价值理念变成可感知、可仿效、可企及的行为规则,适应日常生活的经验性和重复性,克服日常生活的从众性、自发性,以自在的生活方式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出来,不断固化人们的行为习惯,使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更好地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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